浏览器优先级实例之--!important
作者:dangbao 日期:2010-01-25
看到这样的页面效果你是作何感想?我们的编辑为了防止长时间的盯着屏幕而造成对眼睛的伤害,毅然选择将Windows主题外观里的窗口设置为暗色调,以求更小的颜色刺激。可怜的小编们的眼中的网页变了颜色。没有设置背景颜色的body、div、input都成了这种暗色。哈哈,一旦被老板看到后,可怜的csser就要后悔没有给任何一个元素加上背景色了。不说闲话了,祭出重点,更改了系统默认主题后,一些编辑器会自动给textarea里内容加上<font style="background:#ffffff;">这里是内容……</font>,如果我们显示正文内容的页面刚好又不是白色的,我们无辜的页面就出现了文字带白色背景的现象。该怎么办呢?改编辑器,去除默认白背景?写JS代码,遍历所有FONT,删除STYLE?此刻我们想的是页面的行内style应该是最优先的。问了下群内神人,查了查资料,才发现另有优先级高的“大爷”呢!Code
font{background:none!important}
Code
叠重要性指数的次序依次为:
标记为!important的用户样式
标记为!important的作者样式
作者样式
用户样式
浏览器/用户代理的默认样式
为了计算规则的优先级,每种类型的选择符都有一个相应的数值,由于每个选择器都由若干选择符组成,所以选择器的优先指数由选择符对应的数值相加而成,数值越高,优先级越高。CSS中的选择符有四类:
行内样式为:1000
ID选择符为:0100
类选择符为:0010
元素样式为:0001
标记为!important的用户样式
标记为!important的作者样式
作者样式
用户样式
浏览器/用户代理的默认样式
为了计算规则的优先级,每种类型的选择符都有一个相应的数值,由于每个选择器都由若干选择符组成,所以选择器的优先指数由选择符对应的数值相加而成,数值越高,优先级越高。CSS中的选择符有四类:
行内样式为:1000
ID选择符为:0100
类选择符为:0010
元素样式为:0001
PS:通过以上的应用,同理我们可以在一些时候限制用户随意更改字体大小而产生的行距不够美观的问题,一行font{font-size:16px!important}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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